
广西北海一13岁学生遭舍友残忍杀害凶手未抓
尊敬的上级部门,全国网友:
我叫梅玲,居住于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香港路观海一品小区,系北海市海城区博崇黄冈学校“9.12”恶性杀人案中被害人石庚鑫的母亲!
2025年9月12日晨,我在北海市海城区博崇黄冈学校就读初二的13岁儿子石庚鑫惨遭同宿舍学生陈俊宇持刀杀害,手段极其残忍。血案发生后,校方隐瞒惨案真相,拒绝我进校查看现场,连孩子的遗物都不允许进去收取,以“床榻了倒下来压死孩子”为由,骗取我与校方及凶手家长于9月15日签订《赔偿协议》,以人道主义的形式赔偿我抚恤、安抚、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、精神抚慰金等全部费用105万元,并要求我出具谅解书。
9月24日,经北海市海城区公安局法医鉴定出具“凶手持刀砍人并掐颈窒息而死”的鉴定结论后,案件真相才浮出水面。
事实真相是,自开学至凶杀案半个月不到,凶手陈俊宇连续伤害他人,开学一星期期间,陈俊宇将同班女生打了一拳头,经张校长出面协商并约见双方父母,责成陈俊宇赔偿女生800元治疗眼睛,并向女生道歉。
事后,陈俊宇屡教不改,将霸凌目标转移到石庚鑫身上,因石庚鑫早起闹钟声响,陈俊宇将闹钟狠狠砸向石庚鑫,石庚鑫侥幸躲避未伤其身体,在此情况下,陈俊宇觉得没有泄愤,嚣张气焰一触即发,打了石庚鑫一记耳光,恶毒咒骂石庚鑫,并将其闹钟摔碎,石庚鑫在不还手的情况下立即报告了学校张校长,张校长就此事对陈俊宇进行了批评教育,并要求陈俊宇写下检讨书,当面向石庚鑫道歉,明确要求赔偿闹钟。事后校方并未调换宿舍,将矛盾化小,陈俊宇怀恨在心,半夜撬开学校食堂,盗取菜刀,对石庚鑫当头劈砍,石庚鑫遭此残忍突袭,丝毫无还手之力,陈俊宇杀红了眼,害怕石庚鑫活过来反抗,随即勒住石庚鑫脖颈,最终石庚鑫大出血并无法呼吸窒息惨死。陈某宇还将2米的高低床推倒压在石庚鑫身上,试图掩人耳目,造成石庚鑫床倒被砸死的假相。
展开剩余58%然而,当真相大白后,凶手陈俊宇仅被警方羁押7天后,继续躺在家里,逍遥法外。
在此,我提出如下诉求:
1.撤销9月15日与校方签署的赔偿协议并收回对陈俊宇的谅解书。
2.追究学校重大管理过失责任。该校学生初二初三年级混住,宿管缺失导致失控,宿舍区无夜间执勤巡查制度,属重大失职渎职,导致石庚鑫被陈俊宇残忍杀害。石庚鑫当时同宿舍有7名学生,其余同住学生肯定知道陈俊宇残杀石庚鑫这一事实经过,目前陈俊宇是否存在帮凶?同住学生为何没人劝阻制止?为何没人报警?或者向老师报告?所有这些,希望学校和公安局刑警必须查清查明!防微杜渐,以绝后患。石庚鑫死亡时间长达2小时以上,错过最佳抢救时机,校方和同宿舍学生为最大责任承担方,必须要追究学校的法人刑事责任。
3.追究凶手刑事责任虽然凶手陈俊宇未满14周岁(13岁10个月),但是陈俊宇霸凌次数多,犯罪手段特别恶劣残忍,大大超出了未成年的范畴!这么小就十恶不赦,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,将来长大一定会更加危害社会,不知将来会有多少人再遭他的毒手!
4.根据一案三查程序,希望纪委监委介入彻查学校,教育局,司法局及警方在该起事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。比如,明明隐瞒了真相,还要追着我签保密协议,意欲何为?如此多的作案手段,张校长也多次反复给我提及主犯次犯,可是,帮手是谁,次犯是谁?博崇虽为私立学校,法人的父亲老邢总案发后就到湖南广东招商引资去了。该校张校长告诉家属,我是8月27号新来的,既没有任命书,也没有劳动合同,夜里只有我和一个看门的,根本忙不过来。
请上级纪委部门和广大网友关注我孩子的遭遇,严惩凶手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以慰孩子在天之灵。
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:梅玲2025年10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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